2026年云南农业大学录取规则

2026-06-29   栏目:高考成绩    

导读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6云南农业大学录取规则,来源于招生章程,主要包含调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十四条 学校本科、预科招生均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招生录取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6云南农业大学录取规则,来源于招生章程,主要包含调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 学校本科、预科招生均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招生录取工作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要求,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录取期间,计划调整按程序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执行。

第十 学校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调档比例要求,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

第十 在同一投档批次中,进档考生专业安排时不设专业“级差”,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即按考生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后,依次按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如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则进入调剂考生队列等待调剂,进行后位考生专业安排;对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在投档信息中含“同分排位”信息的省份,按同分排位从前到后录取;其他省份按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科目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 对等待调剂的考生,在充分尊重考生专业志愿的同时,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及机构本科专业只录取填报有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志愿的考生;对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可调剂录取到同一院校专业组其他生源不足的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含同一合作办学机构下的不同专业);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 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若首次投档生源不足,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参加征集志愿录取;对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接收第二志愿考生。

十九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选考科目规定和录取原则,按照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最新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须满足我校设定的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第二十条 若生源省份对投档比例和录取规则有特殊规定和要求,按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执行。

第二十 我校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规定,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加分政策。

第二十 招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修订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未列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专业目录的招生专业,参照相近专业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 除英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外,其他招生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和项目的外语教学要求如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人工智能(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土木工程(中英合作办学项目)、农林经济管理(中新合作办学项目)、体育教育(中英合作办学项目)等专业外教授课语言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慎报。风景园林(中韩合作办学项目)入学后需要学习韩语。非英语类专业新生入学后主要以英语实施大学外语教学,其他语种的大学外语教学需根据当年新生入学情况决定是否开设(我校开设的大学外语语种为:英语、日语、法语、西班牙语、越南语、泰语、缅甸语、老挝语)。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英语笔试成绩不低于90分(满分为150分,满分不为150分的按比例折算),并需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关于英语口语测试的相关规定参加测试且成绩合格。进入我校学习越南语和泰语专业的学生,在二年级下学期将赴语言对象国家相关高校学习一个学期,学习费用按对方学校相关收费标准由学生自理。进入我校学习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的学生,在三年级下学期将赴国外有关高校开展为期一个学期的教学实践和专业学习,学习费用按对方学校相关收费标准由学生自理。进入我校学习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的学生,在三年级下学期将赴国外有关高校开展为期一个学期的教学实践和专业学习,学习费用按对方学校相关收费标准由学生自理。

第二十 云南省体育类专业按以下规则录取: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省内考生在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生源地录取控制线,且专业考试成绩不低于80分的前提下,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减去对应物理类、历史类体育本科高考文化最低控制线”所得差值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省外考生在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地录取控制线的前提下,按照所属省份投档成绩排序规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体育教育(校园足球人才)专业,在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生源地录取控制线,体育专业考试成绩不低于75分,且足球专项成绩不低于35分的前提下,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减去对应物理类、历史类体育本科高考文化最低控制线”所得差值的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体育教育专业(中外合作办学),文化和专业成绩达到生源地录取控制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者。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规则,以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公布为准。

第二十 云南省艺术类专业的录取以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为依据,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线的前提下,按照考生高考文化课总成绩和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按比例加权计算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即:综合成绩 = 高考文化课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 × 50% + 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 × 50% × 750 ÷ 300。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规则,以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公布为准。

第二十 艺术类、体育类平行志愿投档,根据考生填报院校(专业)的综合排序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投档位次顺序。考生综合排序成绩(投档分数)相同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专业成绩相同,则按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超出该批次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分值从高到低排序。如果超出该批次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分值相同,则按照顾加分分值从低到高排序(优先录取照顾加分分值较低考生)。如果照顾加分分值相同,则按语文、数学、首选科目成绩、再选科目总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如果所有科目分值都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第二十 我校是经教育部备案的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的普通高校之一,2026年面向全国招收篮球、足球2个项目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录取规则按照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和学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 国家专项、地方专项、迪庆专项、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本科班等招生项目的报考、录取、收费等按照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和我校2026年相关类别招生规定执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本科班招生项目只面向云南省招收世居云南的25种少数民族学生(具体政策按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下发的相关文件执行),招生专业以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专业为准。录取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本科班招生项目的学生,在校期间由政府补助一定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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